近年發展局在推動建造業數碼轉型方面動作頻頻:先有 BIM、其後是 DWSS(Digital Works Supervision System)、MiC、高效建造機械人、AI 應用清單等。這一系列政策背後,都是圍繞同一個方向——把工程項目由「紙本+口頭」管理,轉為「數據驅動+平台協同」管理。
最新推出的「Co‑supervision Platform for Smar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」(下稱「聯合監督平台」),可以視為這條路上的另一個關鍵拼圖。它的重點不在於再多一個系統,而是:把業主、工程師/顧問、承建商、甚至分判和供應商之間,原本分散在不同系統甚至 WhatsApp、Email 的資訊流,盡量整合到一個可協同、可追蹤的平台之上,讓「監督」不再是單向,而是「共監督、共用數據」。
以下用分享和說明的角度,嘗試拆解這個平台在公共工程中的定位,以及它與 BIM 和 Digital Construction 的關係。
一、從「監督」到「共同監督」:平台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什麼?
傳統工地監督模式,多半是業主方或其工程師/顧問掌握主要資訊,承建商和分判提供資料、填表、交圖,再經人手審批和記錄。即使這幾年引入 DWSS,很多時候也只是把紙本的表格電子化,仍然存在幾個典型問題:資料分散在不同系統、格式不一;同一件事在多方之間重覆輸入;監督記錄與圖則/模型/現場實況之間難以在同一視窗看到;最重要的是,資訊流往往是「點對點」,每一方看到的只是自己的那一小塊。
「Co‑supervision」的概念,就是把這些資訊放回一個共同平台上,不再只是「某一方監督另一方」,而是所有持份者都在同一套數據和流程裏工作:同一張圖、同一份模型、同一條巡查紀錄、同一張相片和感測數據,讓決策和責任基於同一個「資訊事實」。
公共工程採納聯合監督平台,實際上是希望做到幾件事:其一,是讓政府部門、顧問和承建商對工程進度、安全表現、質量問題等,有同步和透明的視野;其二,是減少重覆填報和多頭紀錄,把巡查、檢查、試驗、RFI/AI 等資料盡量集中;其三,是為未來引入 AI、數據分析和數碼孿生打好基礎——沒有一個乾淨而共享的數據平台,這些高階應用都難以落實。
二、聯合監督平台與 DWSS、BIM 的關係:不是另起爐灶,而是「疊加一層協同」
很多同工第一個問題是:「我們已經用 DWSS 了,為什麼還需要另一個 Co‑supervision 平台?」要理解這點,可以把 DWSS 視為「工程日常操作和監督的數碼化工具」,而聯合監督平台則是「把這些日常操作數據拉進一個可以跨方協同、分析和可視化的平台」。
在理想情況下,DWSS 作為工地日常使用的系統,繼續負責表單、流程和文件管理,例如工地巡查紀錄、不合格項目(NCR)、試驗報告、檢驗批次、施工記錄等。聯合監督平台則透過接口(API)或定期同步的方式,接收 DWSS 中的核心數據,並把這些數據與 BIM 模型、CDE 中的設計/施工資料、甚至 IoT/影像系統整合,變成一個給多方查看和分析的「共用視圖」。
用一個簡單例子來說明:當監督人員在現場發現一個混凝土蜂窩,透過 DWSS 填寫紀錄、上載相片、標註位置。這條紀錄如果只是留在 DWSS 裏,之後要追蹤或跟設計資料比對,需要人手再查。但如果這條紀錄經由聯合監督平台,與 BIM 模型中的該構件、自動連結的圖則、施工進度資料等一並展示,業主方、顧問和承建商在同一個平台就可以看到:問題發生在哪個樓層、哪個構件、該位置原設計要求是甚麼、相關工序由哪支隊伍負責、之前有沒有類似情況、是否影響其他工序或安全。這種「多系統的疊加視圖」,正是聯合監督平台所要帶出的價值。
三、對 Digital Construction 的推動作用:把資訊「看得見、用得到」
從 Digital Construction 的角度,聯合監督平台有幾個關鍵作用。
第一,它把現場數據「看得見」。即使早已有 DWSS 和 IoT,很多時候數據仍然停留在「存在系統中」,但難以在合適的時間和介面呈現給合適的人。聯合監督平台如果設計得當,應該可以為不同角色(項目總監、駐地工程師、安全主任、分判管理)提供相對簡潔但關聯完整的儀表板,透過圖表、地圖、3D 視圖和列表,讓大家在沒有翻查大量原始紀錄的情況下,也能掌握重點問題和趨勢。
第二,它讓資訊「用得到」。單有視覺化不夠,關鍵是平台是否支援篩選、關聯分析和導出報告。例如,能否一鍵整合某段期間的安全事故、質量缺陷和進度偏差,按工區、分判商或工種分類?能否把 AI 或規則引擎引入,標示出「超過某個頻率的重複問題」,或根據過往資料預警高風險區域?這些都是「Smar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」的真正內涵,而聯合監督平台正是一個容器,讓這些功能有機會在公共工程中標準化和規模化。
第三,它為未來的 AI 及數碼孿生鋪路。發展局已經透過另一份 TC(W) 3/2026,要求在一定規模以上的工程採用 AI 技術,而該通告附帶的 AI Inventory,也包括從 DWSS 抽取資料、生成報告和分析的用例。聯合監督平台若能與這些 AI 用例緊密結合,會令 AI 不再只是「一個獨立小工具」,而是自然嵌入監督和管理流程的一部分。
四、對顧問與承建商的實際影響:不只是「多一個系統」
從實務的角度來看,採納聯合監督平台,對顧問和承建商最直接的影響,是在投標及執行階段,需要清楚回答幾個問題。
首先,你如何把現有的 DWSS、BIM、CDE、IoT 設施和內部系統與這個平台對接?這不只是技術上的 API 開發問題,還涉及資料結構、權限設定和更新頻率。例如,哪些表單或記錄會被同步到聯合監督平台?是即時同步還是按日批次?哪些欄位涉及個人資料或機密資訊,需要作匿名化或權限限制?
其次,你如何在內部工作流程中定義「誰在平台上做甚麼」?若平台只被視為「上面有人會自己去看」,最後多半會變成資訊孤島。相反,如果在 BEP 或項目執行計劃中,把某些定期匯報、聯合巡查、協調會議的前置工作,都設計成「先在聯合監督平台上準備和檢視資料」,那麼這個平台才會變成大家日常會主動使用的工具。
最後,顧問和承建商還要學會,如何在這樣的「共用數據空間」裏,既保持透明,又妥善管理責任和風險。例如,在平台上標示一項不合格項目或高風險情況,其實是一種「全體看見」的宣告,對於內部反應時間、糾正措施和溝通紀錄,都提出了更高要求。但換個角度看,這也是一個建立專業及信任的機會:願意早報早改、公開處理問題的團隊,更能向業主展示其數碼能力和管理成熟度。
五、總結:從「資訊上載」到「共同監督」,是一個心態上的轉變
發展局推動 Co‑supervision Platform for Smar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,本質上是希望把公共工程的監督工作,由「多方各自為政、資訊分散」的模式,提升至「多方在同一個數碼事實基線上,協同監督與管理」。
對 BIM 和 Digital Construction 社群來說,這不只是一個新平台,而是一個可以把多年來建立的數碼能力——BIM 模型、CDE、DWSS、IoT、AI——真的串連成一個連續工作流程的機會。關鍵不在於學會哪一個工具,而在於能否在新一輪公共工程投標及執行中,用更成熟的流程設計、責任分工和數據治理,說服別人:你不只是「懂得上載模型」,而是懂得設計整個「共同監督」的數碼環境。
